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推荐]关于组织参加杭州市第四届“杭州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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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关于组织参加杭州市第四届“杭州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6/3 16:03:29 共有 人次浏览)

 

 

杭园协〔2020〕14号

 

关于组织参加杭州市第四届“杭州工匠”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接总工会通知,为在全社会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做强“杭州工匠”品牌,选树“杭州工匠”典型,市总工会将继续联合有关部委办局开展第四届“杭州工匠”认定工作。本着为广大会员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弘扬本行业园林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本协会特向杭州市总工会申请开通了申报渠道,积极组织推荐行业工匠和劳模典范参加“杭州工匠”评选,现将“杭州工匠”评比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和八次全体会议要求,“深化杭州工匠行动计划”、“打造名城工匠品牌”,在战疫情促发展的背景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造就一支规模大、素质优、技艺精,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创新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奋力开创具有杭州特点的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新路,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二、认定范围及数量

    紧紧围绕杭州“大力提振服务业,持续做强数字经济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引擎’,拓展都市经济、幸福经济、未来经济三大新蓝海”发展目标,聚焦“善治六策”,重点向城市大脑建设、社会治理等行业拓展,覆盖多行业、多工种。计划认定“杭州工匠”30名,“杭州工匠”提名奖10名。

已获得“杭州工匠”提名奖的人员可以继续申报,若今年未被评上“杭州工匠”,则不再重复作为本届“杭州工匠”提名奖人选。

 

三、认定条件

“杭州工匠”应当为杭州市在职职工、工会会员(有突出贡献的可不受年龄和身份限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一般在10年以上,目前仍从事与一线岗位相关工作,在行业内具有突出的领军作用,热心传帮带工作,带动身边职工共同进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他人不可替代的绝技绝活,或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创造了同行业最高水平。

(二)刻苦钻研,追求极致,成效显著,在杭州同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在技术上有重大创造或革新,有得到国内领先的成果并取得重大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四)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技能大赛的前三名,省技能大赛的第一名(符合此条,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五)职业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获得过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

 

四、认定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由发文之日起至6月)

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县(产业)工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组织按照德才兼备、好中选优的原则组织推荐。

组织相关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对“杭州工匠”认定工作予以宣传发动。

(二)评审公示阶段(6-8月)

1.组织评审:

1)由“杭州工匠”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按照认定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

2)由相关领域知名专家、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团队,对初审入围人员进行专业评审,推荐产生第四届“杭州工匠”候选对象。

3)由“杭州工匠”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对候选对象名单征求意见。候选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需征求公安、发展改革(信用)、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其他所有人选均需征求公安部门、发展改革(信用)等部门意见。

2.领导小组审定。召开“杭州工匠”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杭州工匠”最终人选。

3.社会公示。对“杭州工匠”和提名奖候选对象通过主流、新兴媒体等渠道进行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认定发布阶段(9月)

提请市政府认定第四届“杭州工匠”和提名奖人选,并予以发文认定。

 

五、奖励办法

被认定为“杭州工匠”的人员,将授予“杭州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和一次性奖励50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同时授予“杭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优先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一线职工免费疗休养。

获得“杭州工匠”提名奖的人员,一次性奖励5000元。

 

六、有关要求

1.推荐对象须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经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则由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2.各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应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岗位从业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曾获荣誉、主要成果证明等),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3.各会员单位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杭州工匠”认定工作初荐信息汇总表、“杭州工匠”申报表(一式两份)、相关证明及职代会、公示材料(电子档、纸质)报送协会信息部,协会将择优推荐至市总工会。协会联系人:俞宁娜 斯钰理,联系电话:88851366

邮箱:106720948@qq.com

 

附件1.第四届杭州工匠”认定工作初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2.第四届 “杭州工匠”申报表。

 

 

 

 

 

 

 

 

                                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20年6月2日

 附件一:第四届"杭州工匠"认定工作初荐信息汇总表.doc附件二:第四届"杭州工匠"申报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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